各学院:
按照学校总体工作安排,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条例(修订)》(中矿大学生字〔2017〕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10日至10月8日。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是对学生一学年来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和全面总结,是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年度评优表彰的主要依据。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工作关系学生评奖、评优等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素质测评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本次测评工作的各项要求。
2.精心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后报学生处备案。鉴于疫情影响,学生返校时间延迟,各学院可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发挥学生教育管理网格的作用,推进素质测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参与测评师生的工作培训,确保师生准确理解条例内容和操作程序。要进一步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鉴定,及时回应学生关切、关注的问题,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强化素质测评对学生正向引导的指挥棒作用。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学生信息,防止工作过程中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
3.认真落实,做好信息上报。本科生的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结果最终要落实到《中国矿业大学2020-2021学年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汇总表》和《中国矿业大学2020-2021学年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登记表》两张表格上(表格另发)。各单位10月8日将《中国矿业大学2020-2021学年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素质测评工作总结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在素质测评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将《中国矿业大学2020-2021学年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登记表》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附件1.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条例(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3.2021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汇总表(报学生处).xls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