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支持中国矿业大学的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促进企业与高校间深层次全方位合作,山东久鼎开元煤矿机械有限公司决定在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50万设立“中国矿业大学久鼎开元基金”,时间为2019年-2023年。为规范基金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评审组织机构设置
第二条 设立久鼎开元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山东久鼎开元煤矿机械有限公司派代表担任,副主任由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相关负责人担任,负责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及获奖名单的终审等。
第三条 久鼎开元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由山东久鼎开元煤矿机械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有关人员共同组成。久鼎开元基金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机电工程学院,具体负责申请材料汇总、候选人初评、表彰会筹办、奖金的发放等各项日常工作。
第三章 评选范围与条件
第四条 奖励对象分为两类,一是面向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学院采矿工程专业和机电工程学院机械类各专业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设立“久鼎开元优秀学生奖学金”;二是面向机电工程学院辅导员,设立“久鼎开元育人奖”。
第五条久鼎开元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自强自立;
6.年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中基本素质测评达到合格及以上,并符合单项奖(三等奖学金)及以上优秀学生的其它评选条件;
7.家庭经济困难的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先参评;
8.学年内课程考试不及格但有突出表现者,可从严掌握参评;
9.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上学年公益服务时长不低于 20 小时;
10.不与同年度的其他奖学金兼得。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承诺将来毕业后到山东久鼎开元煤矿机械有限公司建功立业的学生优先考虑。
第六条 久鼎开元育人奖的评选条件如下:
1.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及以上,出色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2.按要求参加工作研究、工作培训、工作会议、校园招聘会等活动以及学生区值班等工作,积极认真,表现突出;
3.在所带年级学生中威望高,所带年级学生遵规守纪、积极上进,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良好。
第四章 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第七条 每年评选久鼎开元优秀学生奖学金16名,其中采矿工程专业4名,机械工程类专业12名,分别奖励5000元。
第八条 每年面向机电工程学院评选久鼎开元育人奖6名,根据机电工程学院辅导员年度工作业绩,评选一等奖2人,分别奖励5000元;评选二等奖4人,分别奖励2500元。
第五章 评选表彰的流程
第九条 每年10月初发布评选通知,申请人自行申请;所在学院初审后,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定最终资助人选。评审结果公示后,向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久鼎开元基金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每年11月份,学校邀请山东久鼎开元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的有关领导参加奖学金和育人奖颁奖仪式,为获奖师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中国矿业大学“久鼎开元优秀学生奖学金(育人奖)”申请表》存入人事档案,表彰文件及相关材料由企业和学校分别归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签订捐赠协议之日起实行,由“久鼎开元基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