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调动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积极性,引导学生树立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感恩母校的意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早日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上海策能电气有限公司在中国矿业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捐资设立中国矿业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策能励志奖学金。
第二条 策能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中国矿业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力系统方向大三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年奖励每班1人,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奖励期限为三年,到期后重新调整。
第三条 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热爱学校、学院,对本专业有着浓厚的学习兴趣和强烈的认同感。
3.学习成绩良好,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且外语成绩优秀。(已通过英语六级的不再考察外语成绩)
4.实践能力强,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身体健康。
5.当年在籍在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特殊原因未在籍但确属困难的。
6.本奖学金不与国家级和校级奖学金、其他企业奖助学金兼得。
7.如个别班级无符合条件者,其名额转到符合条件人数最多的班级。
第四条 评定程序
1.成立策能励志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主任委员:伍小杰 管旭光
副主任委员:于基伯 徐瑞东 祝莹莹
委员:王信用、项青、邓先明、于东升、郭凯强
2.策能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每年10月开始受理申请。中国矿业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发布策能励志奖学金年度评选工作通知。学生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中国矿业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策能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获奖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报策能励志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中国矿业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于每年10月30日前将正式确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上海策能电气有限公司备案。
第五条 表彰奖励
1.每年11月,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企业领导和学院领导为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获奖学生的《中国矿业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策能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表彰文件及相关材料由学院归档。
第六条 学生获奖后有以下情形者,取消其荣誉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
1.评奖材料弄虚作假。
2.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学校处分。
3.存在使用奖学金宴请他人、购买高档奢侈用品等铺张浪费行为。
第七条 策能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有义务配合上海策能电气有限公司进行电气工程技术咨询,优先安排到上海策能电气有限公司实习。
第八条 捐赠单位上海策能电气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对奖学金的评审和使用予以监督。
第九条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矿业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