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学院]“瓦斯—好学”奖学金

发布者:何海明发布时间:2021-03-13浏览次数:10

为鼓励品德优良,成绩优秀,学术创新成果突出的学生再接再厉,勇攀高峰,从事煤矿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服务于我院学科发展,根据“瓦斯好学”奖励基金评选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制定如下评选细则:

一、评选类别

评选学业成绩优秀、学术创新成果突出的优秀学生。

二、评选范围

安全工程学院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可申请学术创新或学业成绩优秀奖学金;其他学院应届毕业生保送至我院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本科生,可申请学业成绩优秀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

 () 学业成绩优秀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所学专业,有志于煤矿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服务于我院学科发展。

本科二、三年级学生除符合1234基本条件外,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需位居安全工程专业前三名或消防工程专业第一名。

本科四年级同学除符合1234基本条件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安全工程专业学生申请免试研究生推免专业排序前十名,或消防工程专业学生申请免试研究生推免专业排序前两名,且保送至我院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2)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安全工程专业前三名、消防工程专业第一名,且保送至我院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3)其他学院学生申请免试研究生推免,被我院录取为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复试综合排名需位列前15%

 () 学术创新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煤炭事业,从事煤矿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学术创新成果突出。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本科生在奖学金申请年度内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科领域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EISCI源刊论文1篇;或者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

2)硕士研究生在奖学金申请年度内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科领域SCI源刊论文1篇或EI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或者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

3)博士研究生在奖学金申请年度内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科领域SCI源刊论文2篇或EI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或者第一作者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

4)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前5名)或国家级奖励。

5)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竞赛中获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一等奖。(学术竞赛活动包括“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等由国家各部委和国际权威学术机构主办的学术科技竞赛。所有成果标注时间为201991日至2020831,期刊文章为见刊或在线出版)

四、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学业成绩优秀奖学金每年奖励名额20名左右。二、三年级同学每人奖励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四年级同学每人奖励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学术创新优秀奖学金每年奖励名额8名,每人奖励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本奖学金可与同年度学校设置的奖学金兼得,不得与其他企业奖学金兼得。